德勤: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解读
《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》和《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》,正式规范了我国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督管理原则。
这是在去年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,广泛吸取社会各界相关意见,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的制定依据、适用范围、监管跨部门联合机制、准入要求、申请期限、风险管理、处罚力度等方面进行的修订,增强了监管的可操作性,并明确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,这也为各类金控集团打响了持牌经营的“发令枪”。
1、明确金控监督管理准入规定,搭建“顶层”监管体系;
2、强化金融监管,建立跨部门的监管联合机制;
3、扩展了金控公司的适用范围,加强监管适用性;
4、进一步规范了金融控股公司的,设立申请要求;
5、规范金融控股集团的协同发展需求;
6、强化金融控股集团并表管理与风险隔离;
7、规范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督管理;